服务热线
0311-88983777
1.属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中的产业,且为企业主营产品;
2.产品上至少拥有一项有效专利,且专利不存在权属纠纷;
3.已取得较好的市场经济效益。
1.同一型号或品种的产品应作为一件产品进行备案,如XX企业的手机X30型号可作为备案产品,不同颜色、大小、配置等应归类为同一备案产品。
2.备案产品应是申请备案企业自行研发或者生产或者销售的产品。
3.申请备案的企业应为备案产品所使用的专利的专利权人或专利权人之一,或专利被实施许可人或专利被实施许可人之一。专利被实施许可的企业进行产品备案,应征得全体专利权人的同意。
4.一家企业可选择多件产品进行备案。
Copyright © 2021 北京汇智英财专利代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版权所有 冀ICP备2024077064号-1